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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
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
典型案例
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,筑牢思想防线,纵深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现将我区5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。
1、区文旅广电局职工吴沛华酒驾问题。2022年12月8日,吴沛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。2022年12月9日,公安机关给予吴沛华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。2023年5月18日,吴沛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、区城管局环卫服务中心管理员谢云辉酒驾问题。2022年8月26日晚,谢云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酒精含量为33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。2022年8月29日,公安机关给予谢云辉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。在全区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中,谢云辉未如实报告其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。2023年5月18日,谢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3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徐敦辉酒驾问题。2022年8月26日晚,徐敦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酒精含量为27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。2022年8月30日,公安机关给予徐敦辉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驾驶证记12分、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在全区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中,徐敦辉主动向组织报告自己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。2023年5月18日,徐敦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4、凤凰乡工作人员任波酒驾问题。2022年8月7日晚,任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酒精含量为51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。2022年8月8日,公安机关给予任波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驾驶证记12分、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。在全区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中,任波未如实报告其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。2023年5月18日,任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5、区党委办党史研究室七级职员吴鹤辉酒驾问题。2022年7月29日晚,吴鹤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检测,酒精含量为22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。2022年8月4日,公安机关给予吴鹤辉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。2023年5月18日,吴鹤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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